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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惠东县隆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0元
发布时间 : 2024-08-09 23:59:33 作者: 艾弗森代言贝博app下载金融界2024年3月1日音讯,惠东县隆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因涉嫌运用超越查验有效期的起重机械,被惠东县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000元。
依据公告内容,惠东县隆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坐落惠东县吉隆镇埔仔村地段广汕公路旁边(华谷工业园)厂房01栋与02栋之间钢构园区内东面靠烟囱方位空位园区内后边宿舍第二个楼梯间1-5F与105室从事出产水泥制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查看时发现,该企业工作人员正在操作运用起重机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设备类型MH5-16.2A3,运用挂号证编号:起27粤LS0022(22)】吊装水泥制品原材料。该台起重机械查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7日,而至2024年01月03日,执法人员对上述起重机械做监督查看时,当事人仍照旧运用超越查验有效期的起重机械,并没方法供给定时合格查验陈述,也未发现有新的定时合格查验陈述。一起,经查询发现,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地址改变事务。
惠东县隆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品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构成了运用超越查验有效期的起重机械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因而,惠东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决议对其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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